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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时写错车牌,保险公司能否拒赔?
来源: | 作者:事务所 | 发布时间: 2021-09-23 | 56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基本案情:

2018年1月4日,刘甲驾驶超载涉案车辆行驶时,因车辆侧滑,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徐乙相撞,导致徐乙当场死亡,两车及公路设施、民房受损。经认定,刘甲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另查明,涉案车辆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,投保时保险单载明的车牌号与实际车牌号不一致。后因保险公司拒绝理赔,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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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要旨:

机动车车辆识别号、发动机号具有唯一性,而车牌号及登记的权利人因转让行为等因素具有不特定性。涉案肇事车辆与被保险车辆识别号及发动机号一致,足以认定两车实际系同一车辆。太平洋财保包头支公司关于以车牌号码不同,否认肇事车辆就是投保车辆的主张,与事实不符,不予支持。车辆车牌号只是公安机关用于方便车辆行政管理登记的号码,车辆是否投保应以车架号、发动机号为准,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保险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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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时即使写错车牌,保险公司也不能拒赔。